关于下达第22届华交会展位位置、筹撤展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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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参展企业:

22届华交会将于2012年31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召开。现将展位位置、布撤展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展企业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展位设计和布置,组织有较高附加值的名优新特产品参展。

一、展位位置

根据省交易团展位位置方案,现公布参展企业的展位数量及展位号(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特装布展施工方案审查截止时间:2012119

2、布展时间:

展位搭建:2012226-28 9:00-18:00

企业布展:20122289:00-18:00299:00-17:00

3、审馆时间:

201222910:00

4、封馆时间:

201222917:00

5、开幕时间:

2012319:30

6、展览时间:

2012314日,930-180035930-1600,展览期间,参展工作人员须提前半小时进馆,闭馆后30分钟退场。

7、撤馆时间:

参展企业撤展:根据大会规定,20123516:00起至20:00止为各参展单位的撤馆时间,任何企业不得在此时间前撤馆;

搭建单位撤展:2012369:00起至18:00止。

三、特装报图要求

请各特装布展企业(除服装统一特装)于119前将特装布展施工方案交我局,由我局统一报省交易团进行审查。特装图纸需包括展位的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搭建所用材料、结构尺寸及其它相关说明,并注明展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施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经审定通过的方案不得施工。本届服装展区展位由我局负责统一进行特装,该展区企业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参展企业自己选择特装单位的,必须把大会及交易团的相关安全要求、办证材料、办证流程、筹撤展时间等要求告知特装单位,筹展期间施工证件办理原则上由参展企业办理,如系外地施工单位,可以由参展企业出具书面委托书,施工单位凭委托书到省交易团团部办证组办理。

根据华交会布展安全管理规定,在华交会展馆负责特装布展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布展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2),请各特装布展企业将盖有参展企业和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公章的“布展安全责任书”于210前交我局。

四、布展要求

1、标准展位:为提高华交会的整体布展水平和对外形象,本届华交会与上届一样,由大会统一设计各专业展区标准展位的布展方案,由团部评选确定的展览公司统一搭建。

2、特装展位必须保证布展质量。设计图纸须由省交易团团部审定,施工企业应具备团部规定的资质并向团部报备。

3、布展高度:参展企业要严格按照大会规定的5限高布展,超过规定高度的,大会将责令拆除,所有特装设计与布展,其垂直投影不得超出展位的范围。禁止在展馆内高空悬挂除大会指示标识外的任何宣传道具。

4、布展要求:展馆内严禁使用尼龙弹力布和点钨灯等易燃物品作为布展材料进行布展,布展单位对所有已通过审批确定的图纸内容一律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经展览现场办同意,并向团部报备,对擅自变更的展位将作严肃处理,大会将不予供电,并给予警告直至惩处。

5、布展颜色:

大会会标以华交会CIS手册确定的会标为标准会标。

展会主色调为中蓝色(C100 M25 Y0 K0),各专业展区采用不同颜色区分:

1)服装展区为大红色(C0 M100 Y100 K0);

2)家用纺织品展区为中黄色(C0 M40 Y80 K0);

3)日用消费品展区为湖绿色(C80 M0 Y40 K0);

4)家居用品专区为咖啡色(C30 M80 Y90 K0);

5)电子消费品专区为紫色(C40 M80 Y0 K0);

6)装饰礼品展区为中蓝色(C100 M25 Y0 K0)。

6、各展位的标准配置:

家纺展区:非特装的标准展位内,提供一桌三椅、四盏100W射灯、一只带锁小柜;企业如需免费配置四块搁板和六张网片,请于210日前向装修公司提出,展会现场临时增加需另收费。

装饰礼品、家居用品展区:非特装的标准展位内,提供一桌三椅、四盏100W射灯;企业如需免费配置四块搁板和两张展台,请于210日前向装修公司提出,展会现场临时增加需另收费。

服装展区:非特装的标准展位内,由大会统一提供一张洽谈桌、四把折椅、两个射灯和一个带锁的咨询桌。

联系人:施聪 陈湘南,联系电话:2102744 2191011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第22届华交会湖州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及展位号.xls

2第22届华交会布展安全责任书.doc 

3、第22届华交会标装施工公司联络表.xls

4、展位图:W1服装.jpg  E1家居.jpg  W4服装家纺.jpg  E5其他礼品.jpg

 

 

 

                    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