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届华交会将于2012年
一、展位位置
根据省交易团展位位置方案,现公布参展企业的展位数量及展位号(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特装布展施工方案审查截止时间:2012年1月19日
2、布展时间:
展位搭建:2012年2月26-28日 9:00-18:00
企业布展:
3、审馆时间:
4、封馆时间:
5、开幕时间:
6、展览时间:
7、撤馆时间:
参展企业撤展:根据大会规定,
搭建单位撤展:
三、特装报图要求
请各特装布展企业(除服装统一特装)于1月19日前将特装布展施工方案交我局,由我局统一报省交易团进行审查。特装图纸需包括展位的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搭建所用材料、结构尺寸及其它相关说明,并注明展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和施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经审定通过的方案不得施工。本届服装展区展位由我局负责统一进行特装,该展区企业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参展企业自己选择特装单位的,必须把大会及交易团的相关安全要求、办证材料、办证流程、筹撤展时间等要求告知特装单位,筹展期间施工证件办理原则上由参展企业办理,如系外地施工单位,可以由参展企业出具书面委托书,施工单位凭委托书到省交易团团部办证组办理。
根据华交会布展安全管理规定,在华交会展馆负责特装布展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布展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2),请各特装布展企业将盖有参展企业和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公章的“布展安全责任书”于2月10日前交我局。
四、布展要求
1、标准展位:为提高华交会的整体布展水平和对外形象,本届华交会与上届一样,由大会统一设计各专业展区标准展位的布展方案,由团部评选确定的展览公司统一搭建。
2、特装展位必须保证布展质量。设计图纸须由省交易团团部审定,施工企业应具备团部规定的资质并向团部报备。
3、布展高度:参展企业要严格按照大会规定的
4、布展要求:展馆内严禁使用尼龙弹力布和点钨灯等易燃物品作为布展材料进行布展,布展单位对所有已通过审批确定的图纸内容一律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经展览现场办同意,并向团部报备,对擅自变更的展位将作严肃处理,大会将不予供电,并给予警告直至惩处。
5、布展颜色:
大会会标以华交会CIS手册确定的会标为标准会标。
展会主色调为中蓝色(C
(1)服装展区为大红色(C
(2)家用纺织品展区为中黄色(C
(3)日用消费品展区为湖绿色(C
(4)家居用品专区为咖啡色(C
(5)电子消费品专区为紫色(C
(6)装饰礼品展区为中蓝色(C
6、各展位的标准配置:
家纺展区:非特装的标准展位内,提供一桌三椅、四盏100W射灯、一只带锁小柜;企业如需免费配置四块搁板和六张网片,请于
装饰礼品、家居用品展区:非特装的标准展位内,提供一桌三椅、四盏100W射灯;企业如需免费配置四块搁板和两张展台,请于
服装展区:非特装的标准展位内,由大会统一提供一张洽谈桌、四把折椅、两个射灯和一个带锁的咨询桌。
联系人:施聪 陈湘南,联系电话:2102744 2191011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
4、展位图:
湖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