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用汇中规避汇率风险运用(四)
国际商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何忠妹
 
  支票(Check):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它是存款人兑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支票的当事人和汇票一样,共有三个。作为支票,它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标明支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③收款人姓名或加上“或其指定人”、“或执票人”字样;5付款银行名称;⑤付款地点:未列明付款地点的支票,其付款银行地址即为付款地点;⑥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具体出票地点时,出票人姓名旁的地址作为出票地点;⑦出票人签名;⑧写明即期、未注明者仍被视作见票即付。

  根据收款人收取款项的方式,支票可分为未划线支票和划线支票。未划线支票(UncrossedCheck),亦称一般支票,收款人载收到这类支票后,可通过自己的往来银行向收款银行收款,存入自己的账户,或亲自到付款银行提取现款。划线支票,(CrossedCheck)在支票左上角划了两道平行线的支票,收到划线支票后,收款人只能要求往来银行代为收款人入账。

  支票出票人一经开出支票,就承诺支票在根据票期正式提示时就会获得付款,并承诺若遭拒付,将会赔偿执票人或被迫付款的背书人的损失。在支票被拒付情况下,遭受损失的执票人或背书人均有权对出票人采取法律行为,但是,出票人只对其中一人负责。背书人的责任与出票人类似,背书人作背书后,就承诺出票人相似责任。然而,背书人未迅速过的拒付通知时,可解除责任;出票人无论过的拒付通知与否,在拒付情况下仍得承担原有对支票的责任。尽管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它是存款人兑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但是支票和汇票在很多方面是有区别的,把握两者的区别对于实际操作者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见下表1)显示支票和汇票的主要区别。

  (2)主要结算方式的操作及汇率风险比较企业因进出口业务所发生的外汇收付是通过外汇市场上买卖各种类型的外汇来实现的。进口放要以本币兑换承外币支付货款,出口方则需要把收到的外汇兑换成本币以支付其成本或偿还融资贷款。因此对于进出口双方而言,都有一个如何用汇和如何高效用汇的问题。推而广之,对于“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也要面临将本币资本兑换成外币,或将外币投资的收益兑换成本币的过程。这一方面,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都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以存贷款为例,与国内银行的主要业务为存款和贷款发放相同,国际银行业务也从事存、贷款业务,但其中对贸易融资所起的作用更大,由于各国的经济情况及其政策措施的变化,使贸易融资新技术层出不穷。从形式上看,这种跨境信贷主要是向企业提供公司信贷、以满足国际贸易双方或一方当事人的资金需要,确保货款的及时收付,而且能够起防避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的作用。

  从金融角度说,从事国际贸易或国际投资的企业在运作上与仅在本国市场上运作的公司有其相似之处,但是,两者也有鲜明的差异。其一,国际上的金融工具远远多于国内市场;其二,涉及的币种至少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其三,管辖交易的适用法规不同。贸易或投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销售合同或投融资合同,在收汇前交易的融资成本由哪一方负担有如何负担等属于商业风险范畴的事宜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既然在交易双方之间发挥中介作用,毫无疑问面临这商业风险问题。与此同时,交易双方一般都必须考虑以下4个问题:第一,任何一方违约风险的防避;第二,货币资金交付前的资金融通;第三,合同计价货币为外币时外汇风险防避;第四,规避政治风险引起的合同无法履行。(见下表2)显示进、出口商和银行所关心的问题及其防范工具。

  以下介绍银行对出口贸易的几种主要资金融通和结算方式,以便企业选择。

  ①透支或贷款(Overdraftorcredit):

  出口商向所在地银行提供抵押品或者以其资产负债表无抵押地申请短期信贷。在以资产负债表申请透支或贷款时,如果出口商的资产负债表商反映出进口方已取得出口信用保证机构担保,那就容易获得信贷支持。为此,双方的贸易合同中应订明延期付款,并约定以赊销方式结算,或由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一张远期汇票,通过进口地代理行以承兑交单方式结算。

  ②托收(Collection):这是出口商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出具汇票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托收业务中,银行提供的是代理人性质的服务。当出口商将商业单据与汇票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付款后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凭证,从而清偿了双方的债权债务。一般说,托收有两类:其一,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s,D/P),系指合同的付款条件是即期的,进口商在银行向其提示汇票/或单据时立即付款,凭付款取得货运单据;其二,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鄄ceptance,D/A)系指进口商承兑汇票以后就可从银行取得全部货运单据的托收。

  ③银行开立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LetterofCredit或DocumentaryCredit)服务:

  这是银行(开证行)根据客户(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人(受益人)付款的一项约定。该定义的开证行一般是一家进口地银行,申请人是进口商,受益人是出口商,单据则是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运输提单、商业发票、保险单据,此外,还有装箱单、产地证、检验证书等。由于信用证是银行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因此提供的单据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做到“单证相符”,而且,通过单据可以证明信用证的所有条款已经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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